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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什么方法取得裁决书确定的权利?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应注意以下问题:

  当事人必须向又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即应当向被执行情况人住所地或被执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内;如果双方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的期限为6个月以内。以上期限,自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起算;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和据以执行的仲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的责任。因此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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