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消费者权益新闻
消费者权益常识
消费者权益常用法规
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论文
您的位置:
经济法专题
-
消费者权益
-
消费者权益常识
消费者权益常识
“知假买假”,他还是消费者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按照上述规定理解,只有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才是消费者。“知假买假”原因很多,有的贪图便宜、有的为事后要求索赔,但不论以哪种情况出现,其口头上都是称自己是消费者的,而否定一个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者为消费者是很难举证的,因此,商家最有力的武器还是不进假货而不是把赌注放在法庭上否定对方的消费者身份上去。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相关内容
·
“赢了官司输了钱” 消费者维权索赔需理智
·
法学家江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上呼吁尽快完善消保法律8项不足
·
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对房地产的支出降低
·
锅仔里吃出老鼠 消费者维权胜诉
·
消费者应如何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