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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净资产50% 深深宝依然违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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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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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000019)今日公告,董事会同意为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饮料发展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深宝三井共获得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8000万元贷款,其余2000万元为深宝三井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 截止到公告日,深深宝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858万元人民币及36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3844.8万元),共计人民币16702.8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2.82%(其中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3.6%,为控股公司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72%,其余为历史遗留的对外担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5%),历史遗留的逾期担保累计3600万港元。 而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在2003年9月曾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深深宝的担保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因担保,深深宝已经尝尽苦果。公司2004年半年报中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出现预计负债1977万元,而其产生原因全部与对外担保有关。"添了新伤,忘了旧痛。"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深深宝依然还在继续对外提供担保,这种状况不禁让人担心公司的后续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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