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医疗纠纷新闻
医疗纠纷常用法规
医疗纠纷常识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论文
您的位置:
民商专题
-
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常识
医疗纠纷常识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相关内容
·
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与当事人的质询权
·
谈如何运用和审查鉴定结论
·
鉴定结论
·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
专家组的鉴定结论有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