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全国人大法律库
  国务院行政法规库
  行业法规规章库
  地方法规规章库
  两高司法解释库
您的位置: 法规中心 - 国际条约惯例库
国际条约惯例库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作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4-08-28
执行日期:2004-08-2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9月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中国汽车侵权第一案拉开第二幕
 ·入世三年看“中考” 保险业真正竞争开始
 ·中国保险业外资短期冲击不大 入世三年全面开放
 ·2005中国股市生死年
 ·关于国际反恐怖主义的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