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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出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挂钩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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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报道,《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通过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突发公共事件分四色表示
据了解,纳入重庆市政府总体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
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二层次为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共4个应急分预案;第三层次为针对该市多发或频发的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46个子预案、42个综合预案(由40个区县和2个开发区分别编制)和4个保障预案。
应急预案·解读
加大百姓知情权
参与预案制定的一位专家表示,传统的危机管理认为危机信息的披露必定会引起公众的恐慌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但事实上,透明的、制度化的危机管理机制以及强大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才能够为社会的安全提供保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预案》编制过程中,重庆市政府尽力谋求生命价值、公民权利、社会安全、经济建设、合法性等重大的价值目标之间的平衡。尽量增加预防公共危机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放宽老百姓知情权的尺度。
应急预案·处置
挂钩行政首长问责制
根据依法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总体预案明确规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市监察部门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启动问责制。应急结束后,市监察局依据《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全过程监察检查,并根据各项奖惩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中新网·赵君辉 谢夷 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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