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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的档案中没有养老保险手续,能否接收其档案?
根据129号文件第20条规定,失业人员的档案中必须具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因此,对于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是档案转移的必备要件。如此类单位未将该失业人员的相关养老保险证明整理归档,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否则应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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