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基本类
  权益类
  保险保障
  劳动保障
  继承类
  房产常识
  公证常识
  其他常识
您的位置: 法律常识 - 程序类
程序类
执行的条件

    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具备法律设定的一定条件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也就不可能启动。主要有以下条件:

    1.须有执行根据。执行根据就是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赔偿调解书。

    2.有可供执行的内容。并非所有的裁判文书都有执行的可能,裁判所确定给义务人的义务有的具有执行的意义,有的则没有执行的必要。

    3.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4.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以内提出了执行申请。这个期限就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个月。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程序
 ·专家倡立刑事执行法 对减刑和假释进一步公开化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关于我国期货犯罪立法的探讨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