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基本类
权益类
程序类
保险保障
劳动保障
继承类
公证常识
其他常识
您的位置:
法律常识
-
房产常识
房产常识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 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2) 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4) 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5)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相关内容
·
京沪港澳开通维权直通车 发生纠纷可向消协投诉
·
京沪港澳四地开直通车 外地消费纠纷可回京投诉
·
面包房飘香成酷刑? 海口出现首例“香味”投诉
·
鞍山地税创新建立系列行风投诉流程
·
北京成立行政投诉中心严查行政不作为及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