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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门槛该不该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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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青年报·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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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考生建议召开降低司法考试门槛听证会
9月18日,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又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此前,一名来自河北的考生在今年司法考试开始之际,向国家有关部委提出召开降低司法考试门槛听证会的要求。由此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司法考试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有支持者,但也有很多人提出了反对意见。甚至在某些司法专业媒体上,展开了一场关于“司法考试是不是该降门槛”的讨论。
■低通过率是否制约司法人才培养
作为倡议者的河北考生金利民认为,司法考试录取人数事关法治建设,现在由于录取比例太低,在很多地区只有几个律师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资格。律师、检察官、法官都显得太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边区,而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强。因此需要降低司法考试的门槛。记者从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了解到,2002年司法考试全国平均通过率为6%左右,2003年为8.75%,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高等院校。另据报道,在全国有两个县城没有一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而青海省去年也只有5个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但是持相反意见者认为,就中国国情而言,检察官和法官并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一些主要国家每10万人含法官数的排序为:中国21.5,美国11.6,法国8.4,英国6.1,日本5.7,德国2.6.LG400司法培
训机构的执行校长李树建告诉记者,尽管国内的法官数量比较多,实际上真正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并不多(近三分之二的法官从事的是政工、执行、文秘等非审判工作)。可见,中国并不缺少大众化的法官,缺少的恰恰是精英化的法官,而只有维持甚至逐年抬高司法考试的门槛,才能保证进入法官这一职业的人,从入门开始就具备能成长为精英法官的最低知识储备。
■进司法界工作的门槛是否还要提高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专家不但不支持降低门槛,甚至还提出了继续提高司法考试水平的观点。因为司法部门是特殊的行业,对于从业人员有极高的要求,否则公正性将得不到保证。检察官宋征说,首先,司法考试面向的是法律的执业阶层,而这也是一个精英阶层,如果人员的素质低就很容易制造“冤假错案”,影响司法的公正。其次,以前的法官考试和律师考试是分开的,法官考试更多的是针对已经从业的人,因此质量相对并不是很高,而后来将法官、检察官、律师合成统一的司法考试,无疑大大提升了考试的层次,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高。李树建也认为,目前国内的司法体系建设发展也很快,不仅对人才在数量上需求,对素质的要求也提高了,所以要保证司法的高质量发展,首要就是提高从业者的素质,门槛也应相应增高。
■敞开门口是否比降低门槛重要
但是也有专家认为提高司法从业人员素质问题,敞开门口比降低或提高司法考试的门槛更重要。近年来,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每年都低于10%,但是和发达国家比较还是比较高的,从相对数量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基数。而本刊也曾经报道过,一位通过司法考试的读者,因为没有北京户口而无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所以也不能成为正式律师,只得转行的情况。由此可见,如何使通过门槛的人真正能走进司法的“大门”,而不会被拒之门外,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的吴平副教授说,司法考试并不是选拔考试,而是一种执业资格考试。往年司法考试的门槛通常是四份试卷总分240分左右,平均每张试卷只要求60分即可,这个门槛并不能算高。一些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通不过司法考试,恰恰说明了这些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在用人机制上不尽合理。检察官宋征指出,今年全国有近20万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按照10%的比例又将有近两万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因此我国司法界的后备人才是够用的。问题不在于如何降低门槛,而在于如何向已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敞开大门。这就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比如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降低司法官的员额;司法机关招录人员时应面向社会,面向全国;对有相当执业经历的律师可以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对到边远地区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解决其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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