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8、19日在全国统一举行。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司法考试的试卷日前已全部送抵各地,考试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为保证今年考试的顺利举行,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四最” 目标和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四严”要求,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按时完成了考试的各项筹备工作。
据统计,今年全国各地共195000多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广东、北京、山东、河南、江苏、河北、湖北等7省市报名人数超过万人,西部12省(区、市)的报名人员为44000多人,约占全国报名总数的23%。相关数据显示,报名人员平均年龄28岁,35岁以下人员占88%以上,本科以上人员近92%,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人员占四分之三以上,已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业、公证业等法律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占三分之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数据说明我国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情况已渐趋稳定,且保持了报名人员整体高素质、年轻化,学历层次和受过法律专业教育人员逐渐增多的良好趋势。
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共设置了271个考区,330个考点,7047个考场。由于今年首次允许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深圳市和珠海市分别为香港和澳门居民设置了两个考点。
据了解,司法部在认真总结前两次考试实践经验,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和思路,对今年考试的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安排作了相应调整和改进。在方案设计方面,调整了考试时间,力求使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更科学、更完善;改进了试卷设计、题型结构和分值配置,突出试题的实务性、综合性,更加注重对考生法学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应用能力、文字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等综合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考查,促使国家司法考试的试题、试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司法考试选拔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特点和客观实际;建立并实行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与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考试的透明度,从标准上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在组织实施方面,对《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等文件进行了修改,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试的各项制度和规范,构筑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规章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考试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网络数据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强化工作纪律和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