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过者只有2%进入司法系统工作司法考试难破人事“壁垒” |
|
作者:新安晚报·胡佩
|
本报讯昨日下午,为期两天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落下帷幕。考生都把司法考试看作是进入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的“敲门砖”。然而,由于司法部门与法律人才之间存在人事录用“壁垒”,大量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精英人才却难以进入司法系统就业。
临考纷纷“脱逃”
国家司法考试是取得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的入门考试,因其门槛高,难度大,通过率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据省司法考试办公室统计,今年我省共有5942名考生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结构呈现出四大特点:即学历层次高,本科学位以上达5021人,其中双学士62人,硕士82人;年龄呈低龄化,35岁以下5067人;政法系统考生比例大,来自公、检、法等法律行业的考生有2213人;公职人员多,达2032人。
然而,记者昨天在省城合肥市45中考点注意到,其中一个考场30人就缺考近10人。记者随后从省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我省有748名考生在第一场考试中就“临阵脱逃”,原因不一而足。“我有一个朋友前年就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他至今都没能进入想进的法院工作。”合肥考区一王姓考生说。
通过者难尽其才据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处长朱俊酬介绍,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其目的就是培养法律精英人才,让这些精英人才进入司法系统工作,促进政法工作实现精英化管理。自2002年实施国家司法考试以来,省司法厅为通过考试的1720人建立了法律人才资源库,但人才库中的大多数法律人才都未能各尽其才。2002年通过考试的1008人中,只有不到2%的人真正进入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目前,这些人有的仍在原岗位上参与辅助性工作,有的流入律师行当,有的甚至还属于社会待业人员。与此对应的是,我省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性人才非常短缺。
人事壁垒待破除朱处长认为,究其原因,一是人事编制不易落实;二是用人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用人权;三是取得资格者要想进入政法系统,仍需要一系列考核。为化解这一矛盾,省司法厅在今年3月份就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作过报告,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考生通过资格考试却难以进入司法部门工作,这是对国家法律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朱处长说。
|
|
|
|
 |
相关内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