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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河南一“小三阳”患者未被银行录用引发争议

作者:人民法院报
  9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受理一起因一名“乙肝小三阳”患者未被用工单位录用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据原告刘亚玲诉称:2001年6月,她作为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的代办员,根据该行制定的《招工方案》参加了该行举行的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名列第四名。当时,按照综合成绩,前15名除了刘亚玲外均被该行录用。刘亚玲经向银行方面催问,该行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录用的原因是刘亚玲在体检中被查出系“乙肝小三阳”患者。刘亚玲认为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的行为显属就业歧视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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