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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探索
个体经营户失窃不报案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刘新明 何祖伦 熊皓
  近年来,大足县龙水金属市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被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此现象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现象的发生。为此,我们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长达一月的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了其特点及原因,探讨了相应对策,以供参考。

  一、特点及原因

  (一)打击不力,失主对报案失去信心。据调查,金属市场内盗窃案件频频发生,甚为严重,几乎每天发生1件(次)以上盗窃行为,70%可作治安处罚或教育处理,有30%可构成刑事犯罪,即每年应有90件盗窃案件,而公安机关接失主报案不足10件,形成如此大的数据相差。原因一是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偏低,失主报了案,不少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打击,使失主们失去了信心。二是破了案,财物得不到返还。公安机关抓到的盗窃犯罪分子虽然受到了打击,被判了刑,可95%以上的失主却没有得到财物的返还,损失也得不到赔偿,因此多不愿报案。三是曲解法律规定,认为盗窃犯罪没有死刑,报案没有多少意义。由于现行刑法实施后,对盗窃犯罪量刑幅度最高刑一般没有死刑(除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可判死刑),认为法律规定的处罚轻了,即使犯罪分子被抓到公安机关,送到法院也判不了几年徒刑,因此失主很少报案。

  (二)个体经营户素质普遍低下,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人被盗后采取以恶制恶的方式追讨损失。龙水金属市场是十分活跃的交易市场,成品材、钢材、板材、废铁等物品要有尽有,每日交易额在50余万元以上,年交易额近2亿元人民币。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业主在获得丰厚的利润时,忽视了知识和法律的学习,唯以赚钱重要。为了争夺生意,不惜拳脚相加,甚至请人打架。个别经营户财物被盗,不是寻求法律保护,到公安机关报案,而是请社会上的不法之徒帮助“办案”,追查线索,一旦抓住偷盗者就以恶制盗,进行人身侵害,扣押人质,强索赔款,大家分成。在失主的心目中,他们“破案”神速,还能追回部分损失,无疑于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好办法。由于受害的失主这样做,助长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气焰,认为被抓到了,最多受点儿皮肉之苦,退赔赃款赃物,但免了牢狱之灾,在犯罪与惩罚的成本上,利多于弊。所以,他们作案更加猖狂,导致盗窃案件在金属市场内频频发生。

  (三)治安形势复杂,怕报复,不报案。因为金属市场地处龙水镇繁华地段,经济相对发达,人流量大,一些农民大量涌入该地区做生意和打工赚钱,其间一些不愿劳动,好吃懒做之徒也混迹其中,他们不是靠正当劳动获取报酬,而是采取抢夺、提包、提货、偷盗谋生,甚至一些青壮年和小混混三五成群,组成盗窃团伙,白天混迹于金属交易市场内,观察地形、伺机盗窃,晚上分工细密,盗窃、销赃一条龙,使人防不胜防。一些不法之徒为了作案方便,就在金属交易市场附近,租住民房藏身,成为盗窃“专业”户。有的人在盗窃时被保安巡逻和失主发现后,甚至持刀威胁,公然对抗。因此,多数经营户胆小怕事,被盗后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去找熟人“商讨”。原因是怕报案了,公安机关罚了款将人放了(指不够刑法惩罚的和证据不足的),即使送到法院,没判多久又出来,盗窃者会变本加励来报复。由于经营户的软弱,更加助长了盗窃犯罪,使其得不到有效惩治。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惩治力度,切实保障经营户财物。我国宪法已明确了私人合法财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盗窃犯罪均是侵犯财产犯罪,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生计,甚至危及生命。我们应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巩固严打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盗窃犯罪力度,坚持“稳、准、狠”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以打促防。对重大、特大盗窃犯罪分子要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快速侦破,及时批捕起诉,依法作出判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同时,在确认犯罪的情况下,应建立追缴赃物制度,返还失主,并赔偿失主损失,依法保护失主财产。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个体工商经营户素质。我国法制教育虽然已进行到“普六”,但是一些死角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完善,普法到户、普法到人还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一些个体户、工商经营户流动性大,长年在外,只顾赚钱,却忘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报案,怕报案,都是法律知识的淡薄所致,从而助长了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建议司法机关将法律知识宣传到城乡、社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户和农村,做到普法到人,法律知识图片、小册子发放到人,板报上墙,使人人学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并使社区、村社与个人建立学法、守法档案,制定学习目标和考核制度,签订学法任务,不留死角,以此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经营环境,彻底铲除“正不压邪”的怪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市场制度。龙水金属交易市场,现虽已制定有《巡逻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实有人口管理制度》、《接处警制度》和《情报收集上报制度》等制度。但都是挂在墙上,流于形式,而没有深化到具体人员抓落实,抓建设上,更不能解决治标和治本的根本问题。为此,我们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市场制度。要建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责任保证书、安全防范登记册,加强政府管理,司法机关打击和保障并重的一线流程的管理方式,将制度深化为责任,分级管理,落实到人,领导不履行的,撤职换人,经营户不履行的,停业整改,并处以经济制裁。同时,要注意完善上述制度,修正一些不合理、不切实际的东西,将制度化、规范化融为一体,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少发案和不发案,切实保障龙水金属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

  (四)整治市场周边秩序、保障市场经营环境。龙水金属市场发案多,报案少,破案少,群众怨言大,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治安环境差,经营无秩序。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议政府加强行政管理,规范市场;公安机关要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密切配合,建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巡逻小分队,做到群防群治。要确定重点、有效整治,对市场内和周边社区的重点人,外来租住人员造册登记,户与户、人与人建立良好行为登记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控制社会面,实现全民参与治安防范,杜绝盗窃案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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