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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为地税部门征管

  为进一步理顺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和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湖北省政府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改财政部门征管为地税部门征管。昨日上午8点30分,恩施市市民杨斌来到恩施自治州地税局清江分局,缴纳房屋交易契税800元,成为“两税”征管主体变更后全省地税系统征缴的首笔税款。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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