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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供电局长赵双驹玩忽职守被判4年

    被称为在2004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风暴”中落网第一人的原北京供电局长赵双驹,今天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报告中称:“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赵双驹),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本息合计11.2亿元的担保,造成北京供电公司损失4.57亿元。”

    2004年9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逮捕了赵双驹。检察机关指控,从1994年至1996年,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在任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2.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担保,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致使案发时投资无法收回,构成玩忽职守罪。

    在庭审时,赵双驹拒不承认自己有罪。赵双驹的律师也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双驹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北京市供电公司受到重大损失,妨害了国家机关的重要管理秩序,构成玩忽职守罪。

 中国法院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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