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8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各市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从2005年5月中旬开始,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请分别对报考1科、2科、4科的报考人员进行统计和编排考场。
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各市考试中心审查有关原件并签字盖章。请各市于 8月26日前分别整理报考全科人员的报名表和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连同考生名册和试卷预订单(附件4)一起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五、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六、考试教材由河北省国资委法规处负责。
七、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值班电话:0311-3834743.
附件:
1、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考 试 |
10月 15日 |
上午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 16日 |
上午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