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著作权常识
  著作权资讯
  著作权常用法规
  著作权典型案例
  著作权合同范本
  著作权论文
您的位置: 民商专题 - 著作权 - 著作权资讯
著作权资讯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beyond索赔34万

    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北京中欧阶梯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大河传媒咨询策划有限公司表演权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原告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组织,根据其所获得的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的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著作权的授权及参与诉讼。

    上述三被告于2005年7月2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清华园体育场(航海体育场)举办了名为《beyond的故事2005郑州演唱会》。三被告在未获得原告许可,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演出了《大地》、《愿我能》等19首由原告管理的音乐作品。原告发函交涉后,被告仍拒绝与原告协商解决著作权问题。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高福勇 姚岚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衡阳特大火灾案 伤残记者索赔200万
 ·女子手术中被误切卵巢 丈夫难忍寂寞拈花惹草
 ·姐弟打架“气”死老母 父亲起诉女儿获赔一万余元
 ·餐饮代理商称其违约 环球嘉年华遭500余万元索赔
 ·男子改名换姓包二奶 妻子打三年官司索回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