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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要案
男子杀黑老大获死刑 万名群众签名求情未被采纳

  法院认为“万人签名”不能成为证据,被告人当庭上诉

  前天下午,备受关注的“黑老大警察被枪杀案”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并非“为民除害”,“万人签名”不能成为证据,均不能成为其获轻判的理由。主犯梁金国被判死刑,从犯梁建文和谭凯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主犯及其家属和辩方均称“梁罪不至死”,当庭提出上诉。

  法院认定为两股黑势力冲突结果

  前天下午的宣判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听审,审判长用30分钟左右的时间宣读了长达16页的判决书。在判决书里,法院一一对辩方辩护词里提到的主犯法定从轻情节进行否定。梁金国的辩护律师邵树强在早前的公开审理中曾提出,行凶者是“为民除害”。法院认为,梁枪杀龙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或是出于路见不平的义愤,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两股黑恶势力的非法利益冲突的结果。因此,龙杰锋及其手下欺压其他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对“龙兴社”的怨恨,与被告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法院否定梁金国走投无路

  辩方之前还提出,梁杀害龙是被逼的,是在被龙多次追杀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被迫杀害龙的。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在2000年因赌场的非法利益冲突,砍伤了龙的两个手下,此举直接导致了龙对梁的报复。梁的朋友的项链被龙的手下抢走后,不是采取正当的手段报警,而是采用所谓“讲数”的方式处理,导致双方发生斗殴。梁杀害龙并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梁在解决龙及其手下的矛盾冲突上,采用的均是主动的暴力行为。为杀龙,事前经过密谋,不惜重金购买猎枪,作案时连开3枪致龙死亡。

  法院否认黑帮覆灭与梁有关

  辩方认为,梁金国杀的是在四会市作恶多端的黑社会老大,间接引发了四会强烈的打黑风暴,摧毁了以龙为首的黑社会组织“龙兴社”,有“重大立功表现”,“万人签名”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对此,公诉方认为,打黑是公安机关的责任,与梁无关。法院认为,“万人签名”不能成为证据,梁用残暴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且是累犯,没有法律规定从轻情节及酌情从轻情节,应当从严惩处。

  最终,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金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梁建文作为该案从犯,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谭凯信作为该案的从犯,被判有期徒刑3年。梁金国、梁建文均不服判决,要求上诉。谭凯信则对此判决无异议。

  梁父:我儿被逼没法做人

  上千居民曾联名保梁性命,所在村被誉为“英雄村”。

  记者昨天采访了梁金国的辩护律师邵树强和梁金国的父亲梁发明,他们认为梁杀人有罪,但罪不至死,表示“不相信这样的判决结果”。梁父认为,儿子是被逼上梁山,希望法院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邵律师则表示,有很多法定从轻情节,一审判决中都没考虑进去,他在上诉中将就此着重反驳。

  梁父告诉记者:“我知道我儿子这么做是违法的,但我儿子是被逼上梁山的。我儿子以前坐过牢,就是因为和龙的手下打架。在四会,一般的人都怕他(龙杰锋),他是警察,又有亲人是当官的,他要杀我儿子,我儿子能怎么办?是龙杰锋逼得他没法好好做人”。他说,在儿子出狱后,龙下达“追杀令”,扬言不让儿子“活过正月十五”!躲又躲不过,告又告不了,已经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所以只有横下一条心。据悉,案发后,四会上千居民曾自发联名要求保梁金国性命,而梁所在的姚沙村更被当地人誉为“英雄村”。

  邵树强满怀信心地说:“一审很多地方都站在被害人龙杰锋一边,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梁金国在二审中可以获得减刑。”

  南方都市报·庄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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