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民事纠纷
  法制动态
  反腐报道
  环球法制
  热点资讯
您的位置: 法治资讯 - 刑事要案
刑事要案
派出所所长充当赌场保护伞收取3万元 被判刑1年

    身为派出所所长,不仅不查处赌场,反倒充当赌场“保护伞”(本报8月31日曾详细报道)。昨日,大足县法院对包庇、放纵赌博人员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而不予查处的原珠溪派出所所长赵永胜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至今年2月,赵永胜担任大足县公安局珠溪派出所所长。为增加派出所的收入,当朋友唐钢、杨家富等人在2004年3月找到他,要求在该辖区开设赌场时,赵永胜同意了。同时,他要求一个月收取3000元至5000不等的费用。

    此后,赵永胜将其决定告诉了派出所其他干警,吩咐他们不得去查处。唐钢、杨家富等人遂先后在珠溪镇、龙石乡、玉滩乡开设了“拉骰子”、“猜字迷”、啤酒机赌场,聚众赌博,断断续续营业至2004年12月,共缴纳费用3.25万元。赵将这些钱主要用于派出所工作开支。

    大足县法院认为,赵永胜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理应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查禁赌博违法犯罪的职责,却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包庇、放纵赌博人员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而不予查处,其行为确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重庆晚报·易守华 饶思臣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黄冈市原副市长杨道洲因受贿昨日一审被判十年
 ·少年看黄片后情难自禁 企图施暴邻居阿姨被判刑
 ·老总“卧底”偷技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判刑7月
 ·考试法草案完成 国家教育类考试作弊最高判7年
 ·广州8歹徒开枪打劫赌场 无辜女子身中40余弹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