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考试大纲
  司考题库
  司考心得
  司考法规
您的位置: 司考网校 - 司考动态
司考动态
合肥市司法局通知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于2005年12月1日——31日向合肥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领取《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逐项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能漏项、钢笔填写),一式3份;

    (二)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及准考证号码,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用于制作证书;以上材料均用A4纸,于2005年12月31日前交回。

    合肥市司法局

2005年11月23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山东省司考合格者30日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公布 湖南省839名考生越合格线
 ·广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