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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河北男子有外遇后提出离婚 妻子无过错获赔两万

  丈夫有了外遇,撇下两个女儿和妻子提出离婚。法院经审理发现了丈夫的不轨,后判决离婚并判令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损失费2万元。

  今年8月,丰宁的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妻子张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两年,周提出离婚要求,依有关法律规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周某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置夫妻感情和家庭义务于不顾,造成了对张某的精神伤害,亦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张某对离婚无过错,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解除了周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周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2万元。

  河北日报网—燕赵都市报·邓学军 王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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