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翟兰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6月17日,家住灵宝市区的翟兰兰以100元的价格将1包(约0.3克)毒品卖给灵宝市城关镇涧东村农民曹某,被灵宝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又从翟兰兰家查获2包毒品共4.4克,其中1包重0.4克。
翟兰兰对自己是吸毒人员的事实供认不讳。她同时称因其丈夫吸毒身亡,自己对家中毒品的来源并不知情。
中国法院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