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财税资讯
  财税常识
  财税典型案例
  财税论文
  税种大全
  财税常用法规
您的位置: 经济法专题 - 财税 - 财税论文
财税论文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实潜力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实潜力到底有多大?这是我们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所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地位,是由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相应的税收制度等各种因素决定的。但就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来说,其社会经济发展又同世界总体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通过国际比较,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来测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实潜力。

    按照198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所有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收人占GDP的平均比重为2.08%,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0.99%。其中人均GNP在7511619美元的低中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为2.18%,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1.71%。亚洲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收人占GDP的平均比重为2.37%,占税收收人的比重为15.97%。如果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的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计,在1999年和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至少应达到1703.74亿元和1859:60亿元。如果按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计,在1999年和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至少达到1785.66亿元和1949.01亿元。如果按照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计,在1999年和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至少应达到1914.29亿元和2118.87 亿元。由此得出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潜力在1859亿-2118亿元之间,如果我们取下限,即1859亿元,也是当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实际收人的3.6倍以上。

    如果从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收人的比重一般在5%-30%之间来看,1994199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总收入的平均比重仅为0.45 %,即使以比重最高的2000年为例,也仅达到0.66%。与国际水平的下限5%相比,也仅有其1/7。这就意味着,在我国每100元的个人收入中,国家平均仅能征收0.66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能达到国际水平的5%的下限,以1996年我国居民个人初次分配收入44946亿元计,则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应达到2247亿元,相当于当年个人所得税实际收人的4.4倍。

    张富强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对个人收入所得税立法背后的理念性探析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改进的法律思考
 ·贾康访谈:45%税率档实际收到的税款几乎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