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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的情况。
 记者提问。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6年,最高法院将对人民法庭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大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检查的情况,他说,200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佛山成功召开了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罗干同志到会做了重要指示,张德江同志、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和其他有关领导作了重要讲话。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正式实施。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社会各界反响十分强烈。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继续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决定对人民法庭工作开展大检查,目的是使人民法庭工作在《决定》确定的“新两便原则”指导下,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真正取得实绩,使人民法庭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黄松有还介绍了这次大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人民法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落实情况。包括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落实情况;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是否已经方便人民群众;是否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是否增强了便民、利民、为民意识,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司法为民。二是检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民法庭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情况。三是检查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情况。包括检查各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制定了本辖区内人民法庭和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的总体规划,是否根据国家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资计划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出具体的年度建设计划,其实施落实情况如何;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达标情况;是否已经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通讯设备以及人民法庭的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情况;此外,还要对佛山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黄松有最后强调,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人民法庭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为开创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孙华璞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纪敏出席了发布会。
中国法院网·漆浩 肖功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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