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王女士没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就盲目行医,致使患者病情加重,被患者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了解到,法院判决其赔偿患者3万元。
今年55岁的王女士是海淀区上庄镇某村赤脚医生。2002年12月,18岁的小凯因病到她家去就诊,当时王女士没有对其进行必要检查就采取治疗措施,导致小凯病情加重,被患者家属告到法院。经鉴定,王女士的行为可能是导致小凯目前出现不适的诱发因素。
法院审理认为判决王女士赔偿患者医疗费、交通费等3万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北京娱乐信报·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