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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老师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的教师梁宏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宏贤于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间,利用其在南宁市三塘镇那垌小学担任班主任的便利,以修改作业或检查身体为由,将被害人何某等9名学生单独叫到学校三楼复印室或自己宿舍等处,对被害人多次实施奸淫。此外,梁宏贤还以修改作业为由,将被害人黄某等5人单独叫到学校教学楼三楼复印室和教师办公室,多次抠摸被害人的阴部。2005年2月公安机关将梁宏贤抓获。

新华网·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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