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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发行部因在去年的春季书市上出售盗用广州出版社名称出版的《金庸作品集》,昨天被朝阳法院判决赔偿广州出版社3.8万元。
2004年春季书市期间,广州出版社工作人员从2-118号摊位购买了一套盗用其名称出版的《金庸作品集》后,将挂牌摆摊的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发行部的负责人称,该摊位不是他们摆的,广州出版社起诉主体有误。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询问春季书市的举办单位后得知,参展单位自行选定摊位号后,举办单位按参展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制作摊位挂牌。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发行部虽称其在春季书市上的摊位号不是2-118号,也未销售过《金庸作品集》,却没有提供证据。因此法院判定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发行部停止销售侵权图书,赔偿广州出版社3.8万元。
京华时报·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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