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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墙体不保温 业主告开发商没赔钱就修房

    因认为房子墙体保温性能差,而开发商没付给业主赔偿金就进行修缮,业主赵先生将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通州法院以赵先生应服从大多数业主意见为由,驳回其起诉。

    经法院查明,运乔家园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墙体保温性能差。后经开发商入户调查,多数业主同意进行墙体保温施工,但少数业主要求先解决房屋质量赔偿问题后,再进行施工。通州法院认为,开发商委托施工的行为,已事先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故其做法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业主赵先生的起诉。

    墙体保温性能差开发商进行修缮

    2003年8月,赵先生与北京顺开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通州运乔家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

    入住后赵先生和该楼其他居民发现,由于房屋墙体保温性能差,外屋窗户也四处漏风,导致夏天屋里开空调“失灵”,闷热难耐,冬天则冷如冰窖。

    为此,开发商北京顺开房地产公司决定委托北京华成建筑公司为所有业主的住房进行保暖施工,对不保温的墙体进行全面修缮。

    未得到质量赔偿业主状告开发商

    业主赵先生认为,开发商不仅该“亡羊补牢”,更应该承认自己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并对众业主进行质量赔偿。

    赵先生认为顺开房地产公司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对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施工,且经多次警告无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起诉到通州法院要求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停止对自己房屋的侵害,拆除对其房屋的全部围挡及施工设施。

    修缮前曾民意调查多数业主表示同意

    接到法院的传票,北京顺开房地产公司感到很冤枉。

    一位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在委托施工前,小区物业公司曾对包括赵先生在内的业主专门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有大多数业主在“是否同意开发商做墙体保温措施”一栏中选择了“是”。因为施工所涉及的外墙是该楼所有业主的公共部分,故其有权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法制晚报·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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