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环境保护资讯
  环境保护常识
  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论文
  环境保护常用法规
您的位置: 经济法专题 - 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资讯
环境保护资讯
环保总局: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开工项目须立即停建

    环评风暴过后,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首次公开表露心声: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不能寄希望于一两场所谓的“风暴”,而应立足于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

    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重点深入清查钢铁、水泥、电解铝、氧化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等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以及无序、违法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立即停止建设。

    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国家环保总局自去年年底开展系列环评执法行动以来,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热烈响应,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查处了一大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甚至投产的项目。

    据潘岳介绍,截至2月25日,共清查了电站项目388个,清理出违法开工项目共计139个,其中火电项目46个,水电项目93个。目前,各地环保部门正在按照环保总局的要求对违法项目依法进行处罚及后续处理。

    另据潘岳介绍,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将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包括依法推进规划环评,改革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建立审批长效监管机制等。

普法网·郄建荣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郑州调动组织人事财政因素加强环保 六市区因断面水质超标被财政罚款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