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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常识
什么是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制度?

    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制度,是指已经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保持其正常运转状况的一项法律制度。 ?/FONT>正常运转“是指无故障运转,要依竣工验收时确定的运行能力作为判断标准。该制度是”三同时“制度的配套制度。对违反这一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以后,能否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就成了“三同时”制度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重要一环。我国八十年代曾对全国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过调查,能正常运转的仅为1/3,而其2/3的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有:1.设计不合理,设施存在先天性不足;2.设备质量不过关;3.企业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管理不善;4.运行费用高于企业应缴纳的排污费;5.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不严。因此,坚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制度,是落实“三同时”、控制污染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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