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财税资讯
  财税常识
  财税典型案例
  财税论文
  税种大全
  财税常用法规
您的位置: 经济法专题 - 财税 - 财税常识
财税常识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怎样确定?

    纳税人供应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向该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 关纳税。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营业税的营业额怎样确定?
 ·营业税纳税地点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营业税必须具备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