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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常识
房地产登记中土地使用年限怎样确定?

    1988年1月3日之后、凡通过有偿方式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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