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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索赔4.4万余元,餐厅认为费用过高
无照保安在为顾客提供代客停车时,不慎将一辆本田车撞坏。本田车主为此索赔4.4万余元。
去年12月,一审法院认定保安是职务行为,判决餐厅赔偿车主共计42110元。餐厅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因代客停车引发的财产损失上诉案。
去年6月14日晚,杜先生去位于海淀区的宝盛缘餐厅吃饭,由于没有停车位,他将车钥匙交给了餐厅接待员。不料,保安代他停车时将一本田车撞坏。由于该保安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本田车主代理人称,被撞车辆去专业维修公司维修后,花费了修理费4万余元。
餐厅方表示,驾车出事的保安并非该公司代客停车人员,而是负责登记在餐厅用餐车辆的牌照和保管客人车辆钥匙的保安员,将客人的车开出是其个人行为,但餐厅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
据悉,事故发生后,闯祸保安因无照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并在询问笔录中承认在餐厅做代客停车工作,领导知道其没有驾驶证,出事时他正在代客人停车。
在昨日庭审中,餐厅还认为,本田车主未经餐厅同意而修理车辆,要求的修理费过高,有些配件没必要修理,例如两个轮胎及钢圈,因此只同意赔偿修理费不超过2万元。
昨日,该案未当庭宣判,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光明网—新京报·张洁 范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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