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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讨要工资不成,在闽打工的一黔籍民工一气之下竟将雇主炸死。这名青年民工最近被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6月26日,来自贵州安顺的27岁民工刘发贵受雇到闽东古田县杉洋镇岭里村的一家私人矿山企业打工。因7月22日是苗族民俗中的“过小年”,刘发贵向雇主汪家修提出放假请求,未得到同意,刘为此与雇主发生争执并决意离开矿山另谋出路。经结算,汪家修应支付刘发贵工资1019元。此后,刘多次找汪讨要1个月的工资,汪均以没钱为由推脱不给。8月8日晚,刘发贵在另一矿山工棚内偷得一只雷管、一截炸药及导火索,组装成爆炸物。两天后,也就是汪家修承诺兑现工资的最后时间,汪又表示没钱,双方激烈争吵时,刘发贵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爆炸物并紧紧抱住汪家修,左手将爆炸物置于汪家修腰部,致使汪当场被炸身亡,而刘自己左前臂也被炸断。
中国青年报·方萍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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