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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千余农民状告“化工大鳄”一审胜诉

  福建省屏南县千余农民集体起诉亚洲最大的氯酸钾生产基地——榕屏化工有限公司一案有了初步结果。原告代表于14日收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

  这起案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环保污染案,同时也是福建省迄今为止最大的环境污染索赔案。3月17日,本社“新华视点”栏目以《一个“典范”扶贫项目为何引发千人诉讼?》为题,报道了这起上千村民集体诉讼化工企业忽视环保,严重污染环境的事件。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2年11月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于2005年1月24日开庭审理,并于近日做出判决:一、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二、被告赔偿原告农作物等损失24.9763万元;三、被告应清除厂内工业废渣和后山工业废渣。对原告提供的高达千余万元的受损索赔清单,法院认为是自报累计形成的,没有相应证据支持,不能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对于原告提出的精神赔偿要求,法院认为原告的主张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予支持。

  原告代表表示不服判决,拟向福建省高院上诉;被告榕屏化工有限公司也称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上诉。

  新华网·梅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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