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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危化品、爆竹等企业须为职工参保工伤险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而且,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参保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地为企业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这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将成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的条件之一。

  如果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还会遭到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所有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必须进行补缴;未进行补缴的,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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