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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保洁员擦玻璃坠楼身亡 死者家属获赔1.5万元

  因保险绳索断裂,正在擦玻璃的保洁员王某从18层高楼坠下,当场毙命。王某的父母和女儿将雇主刘女士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判决刘女士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

  2004年10月23日,刘女士致电北京创源清洗服务有限公司,雇人清理新装修的房屋。王某等三位保洁员来到刘女士家后,便分头开始工作。王某负责擦洗户外的玻璃。然而,当王某擦洗户外玻璃时,系在她腰间的保险绳索突然断裂,王某连同半截保险绳索一起坠下18层高楼,当场死亡。王某家属认为,王某和刘女士已在事实上形成雇佣劳动关系,因此刘女士应对此负责。

  刘女士称,保洁员王某是她从清洁公司聘请的,因而应由北京创源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另外,王某作为保洁员应该懂得在工作时如何保护自己,但她却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保险绳索,因而也应该对自己的意外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官认为,刘女士与王某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在工作过程中,王某因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坠楼身亡,应自行承担过错责任。刘女士对北京创源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的资质及王某等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也应对王某的死亡给予一定的补偿。

  京华时报·孙思娅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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