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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玩忽职守被判6年

    8月2日,安徽省阜阳市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玩忽职守、介绍贿赂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树新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阜阳中院审理认定,杨树新作为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具有监督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职责。但自2003 年5月至2004年2月,在阜阳市场存在并发现大量劣质奶粉,且已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下,杨树新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上级部署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没有认真采取措施整顿清查奶粉市场,致使当地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另外,杨树新还利用个人亲戚关系受托介绍他人行贿,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情节严重,构成介绍贿赂罪。

    阜阳中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杨树新有期徒刑五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六年。

 中国法院网·石中原 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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