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刑事要案
  法制动态
  反腐报道
  环球法制
  热点资讯
您的位置: 法治资讯 -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苏州一职工上班吸入毒气 免疫系统遭破坏索要赔偿

  小许在苏州虎丘区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上班不久后身上的免疫系统就遭到了严重破坏,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她怀疑自己的病可能是吸入了公司的有毒气体。为此她把公司告上了法庭,7月29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商解决了此案。

  小许在诉状中称,她于2000年6月8日在公司上班期间呼吸到丙烯有毒气体,致使身体免疫系统遭到严重破坏。2004年2月,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她终止了劳动合同,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告上法庭,要求维持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判令公司赔偿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复印材料费、继续治疗费合计4万元,并由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而小许所在的公司却认为,公司和小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04年2月20日终止,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小许终止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小许诉称的病症与其在2000年6月8日上班时间的中毒事件无关。经过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两次鉴定,小许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小许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解决了此案,小许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2月20日终止,公司支付小许生活费4000元,并帮助小许交纳一年的社会保险金,同时一次性支付小许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2万元。

  江苏法制报·张留兵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关于海洋油污损害赔偿的现实与理性思考
 ·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是否属于限制性债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新论
 ·保洁员擦玻璃坠楼身亡 死者家属获赔1.5万元
 ·行人撞宝马负全责免赔修车费 反诉车主索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