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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函〔2005〕107 号】
颁布日期:2005-12-31
执行日期:2005-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共10处)

  浙江省: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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