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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名恶意逃薪企业主被刑拘
 被公开处理的恶意逃薪经营者在台上站成一排 (南方都市报记者 韩一鸣 摄)
·全国首例 深圳刑拘8名欠薪老板 将被追究刑责
深圳市在全国首次启动行政和司法联动机制,刑事拘留8名欠薪逃匿者,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成效显著,对当地恶意欠薪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很多企业老板主动清欠,又有数万名劳务工拿到了工资,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今天就此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指出,法律在清理欠薪上显示出应有的权威。深圳市公安机关派出6个组,奔赴全国各地缉拿恶意逃薪老板。
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在对该市玛阑特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等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时,发现该公司拖欠37名员工5个月的工资20余万元,公安人员到江西对何某进行追捕没抓到,于是又进行网上追逃,本月10日在广州将何某抓获归案;包工头王敦富以合同承办金港盛世华庭2号楼的外墙装修,王按照合同从发包方拿到工人工资9万元和工人基本生活费11万元,王除支付少部分工人的生活费外全部占为己有,并且携款逃匿,引发50多名工人围攻发包方和到有关部门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对王某立案侦查。3名公安民警前往四川实施抓捕,1月11日晚到达成都,又连夜冒风雨赶往内江市,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将王某在家中抓获归案。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成立了由300多人组成的100个工作组,按照红、黄、蓝、绿的网格化预警管理办法,彻底消灭“红”、整改“黄”,查清恶意欠薪案18宗,涉及员工4001人。
一欠薪企业老板迫于形势,主动以地产抵押借钱1000万元,目前已有656万元发放到员工手中,涉及员工3000多人。龙岗区重点排查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查清欠薪案22宗,涉及员工3800人,金额300万元。1月11日晚上,福田区3家企业老板连夜筹集资金100多万元,为员工补发了拖欠的工资。
由于打击力度空前加大,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市劳动保障信访总量下降了30.5%,欠薪投诉下降了22.9%。
深圳市政法委有关负责人称: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对恶意逃薪老板,要做到严惩不贷。深圳绝不做黑心老板的温床和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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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对欠薪老板实施“网上追逃”
昨天上午,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翟忠泰在该市打击恶意欠薪工作会议上透露,深圳将对“欠薪”者实施网上追逃,被列入网上追逃“黑名单”者将无法在国内重新注册公司,此举是深圳在追讨欠薪工作方面再开全国先河。
深圳将联合政法、劳动、工商、工会等多个部门经确认后将恶意“欠薪”者列入网上“黑名单”,在网上列示其欠薪事实。列入“黑名单”者将不得在深圳重新注册公司。同时,深圳将建立城市之间的联动机制,把欠薪者的情况通报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约束欠薪者注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称,深圳市劳动部门去年为欠薪企业垫付工资达46宗,垫付总额1893万元,除追回的639万元外,剩下的1200多万元无法追回。
·新闻解读·
为何刑拘恶意欠薪者
 蔡子君绘
1月18日,深圳市政法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以涉嫌经济犯罪追究恶意欠薪者刑事责任的做法进行说明。
12日,深圳警方对该市玛阑特公司法人代表何怒江等8人实施刑事拘留。警方说,何怒江等采取多种欺骗手段,恶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计700余万元。当日,恶意欠薪逃匿的建筑工程包工头王敦富被警方从四川带回深圳。
恶意欠薪事件频发
去年,深圳因欠薪问题引发多次集体上访;仲裁、民事诉讼等手段讨薪乏力
2005年10月12日,深圳“金港盛世华庭”工程项目部与个体包工头王敦富签订工程施工协议,并付给王敦富工程款、工人工资等近20万元。12月,王敦富突然携款逃匿,导致多名劳务工集体上访,“金港盛世华庭”只得再次给讨薪的劳务工们发放工资。
深圳劳动保障部门的人士说,逃薪的绝不止一个王敦富。1月4日,国诺实业(深圳)公司的法人代表突然“人间蒸发”,298名员工领工资的希望顿时化为泡影。年关将近,买好车票、准备回家过年的员工们懵了。
还有一个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的时装厂老板则玩起了“调虎离山”计:把员工“请”到酒楼吃饭,员工们以为可以领回工资,谁知老板趁机将工厂全部搬空,然后抽身逃匿……
长期领不到工资的员工,或自认倒霉,或采用“非常手段”讨薪。去年,深圳因欠薪等引发集体上访事件有275批、8443人次,占该市集体上访总次数的1/3。
面对无奈的讨薪员工,深圳有关部门曾通过仲裁、民事诉讼等手段,帮助员工追讨欠薪。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该市去年就处罚了欠薪企业1326家,为员工追讨欠薪共计2.9亿元。但仲裁、民事诉讼等追讨手段往往显得“手软”,甚至没有任何结果:即便责令欠薪者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欠薪者拒不执行,便无计可施;通过仲裁、诉讼,讨薪者往往在时间、精力、财力上都难以承受;许多讨薪者即便打赢了官司,却因企业关闭、欠薪者逃匿而无法执行。
“欠薪有罪”起到震慑作用
一些欠薪企业开始筹款发放工资,全市欠薪投诉明显下降
深圳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效果“立竿见影”:11日,该市福田区3家欠薪企业连夜筹资100多万元为员工补发工资;宝安区一家企业的老板主动借款1000万元发放欠薪。截至18日晚,该企业就有3000多名员工领到了共计656万元欠薪。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该市近日的劳动保障信访量、欠薪投诉比以往明显降低。国诺公司一位多次讨薪的劳务工说,有了可靠的保障,自己再不会为讨薪做出过激的傻事。
深圳市政法委副书记翟忠泰向记者表示,深圳将建立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联手的预防机制。
欠薪者是否该负刑事责任
我国目前尚无“恶意欠薪罪”;此举被认为是探索以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的突破
有法律专家认为,单纯的欠薪行为属于道德错误,国外叫做“背信”行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在我国目前欠薪问题较普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调整角色定位,对欠薪的企业和个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罚款、注销企业登记、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手段来解决。而刑罚手段在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该慎用。针对具体个案,应考察欠薪以外的情节是否符合侵占罪或诈骗罪构成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的,才能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
针对质疑,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洪朗解释说,何怒江等犯罪嫌疑人采用频繁更换厂名、开具空头支票等欺骗手段,转移资产、关厂逃匿。他认为,尽管我国目前尚无“恶意欠薪罪”,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手段骗取员工的工资,依据我国《刑法》,已经构成诈骗罪”。
去年11月,深圳市曾建议全国人大在修改《刑法》时增加“欠薪逃匿罪”,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
资料表明,韩国规定,恶意欠薪可判处3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香港雇佣条例规定,雇主迟于工资期届满7天不支付雇员工资即属犯罪,处罚款20万元港币及监禁一年。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说,从劳务纠纷到刑事犯罪、从单纯行政手段到与司法手段结合、从民事诉讼到追究刑事责任,表明深圳加大了讨薪的执法力度,并在探索以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问题的突破。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月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恶意欠薪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我国《刑法》,“以涉嫌经济犯罪定性恰当”。她认为,深圳警方在现有法律中寻求依据、打击恶意欠薪的做法值得肯定,深圳的“先行先试”也能为相关法律的修改积累经验。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助理巡视员马红兵则认为,深圳对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的实践可作为立法依据,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
中国青年报 人民日报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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