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财税资讯
  财税常识
  财税典型案例
  财税论文
  税种大全
  财税常用法规
您的位置: 经济法专题 - 财税 - 财税常识
财税常识
进口商品时的消费税避税筹划

  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通过《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可以看到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其在企业的避税筹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进口货物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费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因而。只要对完税价格进行筹划,减小分子,就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或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或销售数量,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应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金银首饰,以金银为基底的包镀及其他贵金属的首饰,以及上述首饰的镶嵌首饰,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进口商品时的增值税避税筹划
 ·利用关税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
 ·消费税避税筹划
 ·XX服装有限公司偷、避税案分析——兼对“实质课税主义”之评析
 ·商务部人士称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尚处建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