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公司企业常识
  公司企业典型案例
  公司企业论文
  公司企业常用法规
您的位置: 民商专题 - 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常识
公司企业常识
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论企业破产案件中别除权的实现
 ·企业破产立法目标的争论及其评价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破产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