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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报道
四川规定民警辞职退休3年内不准在原管辖区经商

  在日前召开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宣布,将对民警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公安机关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

  在禁止公安民警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上,四川省公安厅规定,公安民警一律不准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公安民警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3年内,一律不准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县(市、区)公安局长、政委,市、州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公安厅机关序列处室的处长、总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准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任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已经从事经商办企业的,应当退出或者辞去现任职务。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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