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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家检察院今起提讯大案疑犯全程录音录像

  为避免类似佘祥林冤案的发生,今天开始,北京市的6家检察院在提讯大案和要案疑犯或询问大要案关键证人时,将全程录音录像。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求证核实,全市所有检察院都将在2006年底前,实现提讯职务犯罪要案全程录音录像。

  据市检察院相关人士介绍,市检、市检一分院、市检二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分院、朝阳检察院、通州检察院等6家检察院,是北京首批实现全程录音录像的检察院,这样做能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杜绝违法办案规范干警执法,制止讯问中打骂等不规范行为。而在录音录像的范围方面,北京市检察机关比最高检规定的多了上述两种情形。

  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在去年的全国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最高检的安排,从今年3月1日到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北京由于技术条件成熟,在实现所有检察院全程录音录像的时间上,比最高检要求的时限将提前9个月。

  朝阳检察院技术处处长刘芳介绍,目前该院三类情形启动“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反贪部门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讯时;提讯重大疑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重大案件的关键证人,征询意见后录音录像。

  据他介绍,录音录像将制作成光盘,作为证据,提讯的音像资料只能传给法院,当事人律师等不能提前“借阅”。

  新京报·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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