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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成为社会制度平等的受益者

2006-8-15 11:21

  近日,有学者建议把“农民工”改为“新工人”或“新移民”。笔者认为,“农民工”的名称虽然不合适,但换汤不换药的改名不如不改,改“名”的前提是改“实”,实至名归才有意义。

  什么叫“农民工”?“工”是指工人,但是,明明是“农民”,怎么又是“工人”呢?原来,一个人如果出生在城里而当了工人,那他便可以成为真正的“工人”,即使他有机会当了农民,他也还是工人,绝不会有人叫他“工农”或“工民”,或者即使有干部去当了农民,也不会成为“干农”或“干民”;而如果出生在农村的话,即使他当了工人,也还是农民,所以他就是“农民工”。

  那么,为什么没有农民当学生叫“民学”,只有当工人叫“农民工”呢?这是因为学生是过渡性的身份,城市——对农民也是开放的,在我们社会,学生考上中专就可以当工人,考上大专以上学校就可以当干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城市又给农民提供了新的开放形式,只是代价十分昂贵。一部分农民(以及其他城市的人)因为经商取得了较高的经济地位,他们来到自己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其中有人直接购买了这些城市的户口,有人则按照市场规则,也享受了这些城市的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等资源,也成了这些城市的居民。农民工因为收入有限,无法享受国家制度安排以外的市场化的城市资源,无法立足时就只能退回农村,要想赚钱就再回城市。

  工人和干部都住在城里,他们之间还有一定差距,所以也没有干部当工人成为“干工”的。过去干部比较客气,称工人群众为“老大哥”(称农民为“兄弟”),但真正的老大是干部。重要的是,因为工人和干部同为城里人,有着基本一致的利益。农民住在农村,他们的利益很难得到照顾,实际上,通常是城里的政府以国家的名义,需要什么就到农民那里去拿,如果政府为农民做了一点什么事情,则被称为“送温暖”、“反哺”、“支持”等等。

  农民工成不了工人的要害是,工人是城里人,他们有“市民待遇”,即其城市居民身份所拥有的一系列制度性的安排:改革开放前是国家固定、低价供应食品和各种生活用品、安排工作、提供较好的医疗保障和教育资源等等;改革开放以后,市民待遇主要是国家低价提供远远优于农村的教育、医疗等等资源供应和社会保障,等等,从而享有高于农村的生活质量。国家以城乡两种户口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农民没有城市居民身份,即使当了工人,国家也不提供相应的待遇。只要农民身份不变,他们就只能回到农村,按照农村土地制度等制度安排,以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存保障。所以,真正要改变的是农民和市民身份不同即给予不同待遇的不平等、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安排。

  两种身份人为地把中国人分隔成了两个社会,这是现阶段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和谐因素,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建设一个符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就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等要求,坚决破除这种划分城乡社会的制度安排,把平等、公平和公正还给农民,让所有中国人成为我们社会制度的平等的受益者,能够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民革中央·蔡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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