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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渊源

2006-8-31 16:11

刑事和解的渊源

  刑事和解制度是不是舶来品

  与会的一些学者和司法实务的人士认为刑事和解制度是舶来品是西方的东西,其起源于1974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基陈纳市的一个判决。

  陈瑞华教授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目前我们讨论的都是基于我国这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的东西。

  陈光中教授则认为刑事和解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舶来品,刑事和解是我国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在中国古代、近代、解放区时期都有着深厚的渊源。樊崇义教授认为刑事和解是我国本土的东西、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和思想渊源。贾宇教授也认为刑事和解起源于我国,他引用了即将出版的《陕甘宁边区判例汇编》上的一个案例作例证,1941年7月21日延安地方法院判决书第10号,程荣斌教授在他提交的论文中提到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陕甘宁边区司法纪要》,都有类似的规定。

  不过杨兴培教授认为可以从策略上江,为了刑事和解制度的更好的推广和宣传,宁愿将刑事和解看作是舶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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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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