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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违法建设也在换届?

2006-8-18 11:3

  自从2004年4月处理嘉禾强制拆迁案、6月铁腕整治铁本事件之后,2006年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新丰电厂项目2004年4月违规开工建设,2005年7月8日因抢进度、违规施工造成汽轮机主厂房球形网架坍塌,导致 6人死亡,8人受伤。这表明内蒙古地方政府并没有吸取嘉禾、铁本事件的教训,不顾一切、依然故我地继续违法建设,发生重大工毁人亡事故。

  新丰电厂案不是孤立现象,新丰电厂案只不过是中国经济持续高烧的典型代表。人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工毁人亡事故,会不会对内蒙古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违规建设作出处理?还有多少隐瞒工毁人亡事故的违规建设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而政府未受到任何处理?还有多少没有工毁人亡事故的违规建设?还有多少违规建设正在蠢蠢欲动?

  违法建设,必然导致许多国家法律法规被任意践踏。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调查情况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等严重问题。因此,上马新丰电厂项目,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法等等重要经济法都变成了一纸空文。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不仅不能模范执行,反而带头违反, 如此政府有何诚信?

  违法建设,也必然腐败丛生。在阳光下,违法建设是面子工程,实际政绩,豪华气派,富丽堂皇;在背地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臭气熏天,龌龊不堪。在新丰电厂项目中,从审批、征地、申报、招投标程序到建设施工,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谁开的绿灯?为何开绿灯?有没有猫腻?有多大的猫腻?哪些人黑了猫腻?这些都需要穷追不舍。

  违法建设所导致的后果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一个违法项目,6人毙命,8人受伤,28.8亿财产浪费,大量土地被毁。谁能承担这个责任?承担得起吗?最后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老百姓吃亏!被揪出的违法乱纪官僚最多承担的,只是一张判决书或者一份检查书,未被揪出的幕后操纵者、违法乱纪官僚也许心安理得,高枕无忧,升官发财不误。为何进京上访川流不息,群体事件此起彼伏?其中理由不言自明。

  违法建设往往都与地方政府有直接关系。 2003年,内蒙古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三个增速全国第一的 “ 奇迹”。今年上半年,16个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国的省份中,内蒙古为 43.5%,位居全国第五。政府经济职能本是在市场失灵时伸出长臂之手干预市场,以及进行宏观调控,但是,许多地方政府把自己当作企业,对宏观经济听之任之,对微观经济用长臂之手代替看不见之手,直接作为经济建设排头兵。有的地方政府全力以赴,一屁股坐在招商引资的位置上,甚至靠买卖土地、买卖政府大楼,劳民伤财,拉动所谓经济发展,导致经济持续高烧不退。

  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员认为,本地方过去太老实本分,思想不解放,丧失了发展机遇,而其他地方解放思想,钻空子,打擦边球,一跃为富裕发达的前列;现在再也不能失去发展的机遇。于是,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命令不顾,挖空心思寻找对策,宣布群众在网上下载的国务院文件无效,甚至公然下发地方红头文件与中央对抗。像内蒙古地方政府这样顶风违法建设现象,在其他直辖市、省、自治区非常普遍。也许嘉禾拆迁、铁本事件、新丰电厂只是偶然碰到枪口上,倒霉,不走运而已。

  古人云:“凡言而不可复,行而不可再者,有国者之大禁也。 ”国土资源部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今年6月份公开、依法、严肃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但是,只听见天上打雷,不见地上落雨。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除了新丰电厂项目外,还有多少违法项目正在静悄悄施工或者已经胜利完工?还有多少违法项目未曝光?

  地方在换届,党政官员心中的违法建设是否与时俱进,也在换届?地方政府违法建设何时才肯罢休?

  中国选举与治理·陶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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