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和谐主题下的“家庭侵权案件主控组”
曹新民
对于刑事和解的理论研究,专家学者们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因此在该制度的理论方面就不再赘述。主要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探索并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家庭侵权案件主控组”的简要介绍
北京市平谷区“家庭侵权案件主控组”成立于2004年,是全国检察系统第一家办理家庭侵权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设在平谷检察院公诉处内,专门办理平谷区内发生的家庭侵权案件。“主控组”在此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以维护家庭和谐为出发点,灵活运用“说情、说理、说法”的工作方法,充分尊重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的刑事处分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三、刑事和解模式创新:应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
四、刑事和解运作方式:规范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五、实践刑事和解的几点启示
(一)对办案人员的特殊要求
“主控组”成员皆为30-40岁、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
(二)充分发挥社区主动性
(三)与刑侦部门加强协调
(四)注重法律宣传工作